根据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京人社专技发〔2010〕102号)文件精神,昌平区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。
(二)年龄计算方法:年龄25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;年龄30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;年龄35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;年龄40岁以下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
(三)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四)正在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得参加应聘,如有发现立即退回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现场资格审核时间:11月25日 上午9:00—11:30;下午1:30—4:00。
(二)地点:昌平人才服务中心三楼,地址: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。
(三)报名方式:本人现场报名,进行资格审核。
(四)报名须持材料(复印件A4纸请按以下顺序装订):
1.机打报名表,请勿手工填写(昌平人才网下载)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重复报名取消资格;
2.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3.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;
4.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、复印件及“毕业生就业通知书”(派遣证)的复印件(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);
5.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6.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;
7.非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必须在京,并持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。
(五)考试:
1.面试:
(1)人员:资格审核合格人员。
(2)内容:相关专业知识。
(3)时间:201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,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、形式以昌平区医院网站、昌平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为准。
(4)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。
(5)面试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。
2.笔试:
(1)人员:资格审核合格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。
(2)内容:职业能力倾向测试。
(3)时间和地点:2014年12月12日,具体时间、地点及要求见区卫生计生委网站。
(4)成绩公布: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,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(六)考核与体检
根据综合成绩(笔试、面试成绩分别占40%、60%)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。
1.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。
2.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。
(七)公示
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名单12月底前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无替补,无调剂。
(八)办理聘用手续
1.公示期满后,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
2.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,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,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,取消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,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。
3.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直接取消聘用资格:
(1)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;
(2)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;
(3)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;
(4)办理聘任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;
三、招聘岗位
岗位名称 |
岗位类别 |
人数 |
基 本 要 求 |
其他要求 |
|||
学 历 |
年龄 |
职 称 |
专 业 |
||||
医疗 |
专技(一) |
18 |
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|
35岁以下 |
初级及以上 |
内科、外科(除泌尿外科)、妇产科、儿科、急诊科、麻醉科、疼痛科、骨科、病理科、超声、心电、内镜、放射诊断、眼科、耳鼻咽喉科、口腔科 |
中级及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|
医疗 |
专技(二) |
20 |
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|
35岁以下 |
无 |
临床医学、医学检验、医学影像、超声诊断、内科含亚专业、外科含亚专业、儿科、妇产科、麻醉专业、病理专业、耳鼻喉专业、输血专业、口腔专业 |
仅限2013、2014年毕业生 |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,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(二)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(三)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。
(四)资格审查程序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。
五、纪律要求
(一)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、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,要实行回避制度。
(二)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,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。
咨询电话:卫计委政工科69746209贾老师
区医院人事科69742328-6307、6309尚老师
监督电话:69744206温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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