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昌平区党政群机关及相关部门绩效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》的要求,为了准确评价全院中层干部及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,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工作,逐步建立科学、规范、系统的考核体系,提高工作效能,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,医院党委首先组织了中层干部考核。对我院中层干部从履职效率、管理效能、服务效果、创新创优等“三效一创”四个方面进行述职考核。考核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。考核通过现场述职领导班子测评和职工代表测评结果相结合的形式,最终51名中层干部,优秀35人,合格16人。相继,科室对副职及职工进行了分层考核,目前全院的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考核工作已经全部完成。
(工会 李凤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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